附件资料.zip各教学单位:
按照江苏省教育厅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4〕11号)和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〔2024〕6号)(附件1)要求,,确保学校所属实验室有序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就做好学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。
(二)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对照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,做到责任到人到岗。
(三)完善分级分类管理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要求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,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。
(四)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,对进入实验室人员,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,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,落实个体防护,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二、组织方式
1.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实践实验教学中心、保卫处按照职责统筹协调组织。
2.各教学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教学单位自查整改
(1)各教学单位要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参考该办法中的《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》和《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》,根据本单位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,评定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安全等级、类别,填写《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(2024年)》(附件3)。
(2)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,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,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》(附件4),组织人员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。
(3)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填写《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》(附件5)。所有隐患整改须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
(4)各单位根据自查及整改结果,填写《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(2024年)》(附件6)报送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备案。
2.检查调研
(1)工作开展期间,实践实验教学中心、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二级学院开展检查,重点调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、痛点问题,如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、经费保障、重要危险源管理、安全培训情况等。
(2)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,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,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将进行通报。
四、材料报送
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1日前,将附件3、附件5、附件6、附件7材料的纸质版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,交至S南402室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710878@qq.con。联系人:姜昊。
附件:1.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(苏教办科函〔2024〕6号)
2.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
3. 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(2024年)
4.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
5. 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
6. 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(2024年)
7. 金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(2024年)
实践实验教学中心
2024年6月4日